首頁社會法律追緝 》停車泡水 可依安管責任求償
社會總覽

非常生氣的劉小姐:
我住的公寓地下室停車場因抽水幫浦壞了,導致嚴重漏水,我的車也泡了水,雖事發在清晨四點多,但大樓有請管理公司二十四小時監管大樓,也有監視器,卻沒及時發現,因此直到早上約九點多時,我的車子早已被淹至同後照鏡的高度,成泡水車。
我要求管理公司賠償,看是要修理好,還是照價收購;但管理公司說,最多只能賠兩萬多,且態度堅決而無賴,我每月繳交二千八百元管理費,結果卻因他們未盡責導致我的損失,請問遇到這樣無賴而不負責任的管理公司該怎麼辦?

律師廖克明答:
應先釐清地下停車場為何漏水,如因建商或其他人為因素,劉小姐想向樓管公司求償可能會有問題。

須先了解簽約內容
如果漏水原因可歸責於樓管公司時,則劉小姐就可向樓管公司求償。
建議劉小姐可先向管委會查詢,了解當初與樓管公司簽約內容,是否包含大樓管線維修,如果有,就可追究其責任,並要求賠償。
此外,據劉小姐來信所述,樓管公司全天候監管大樓,所以應負責大樓安全,而漏水也是安全的一部分,但劉小姐的車卻淹到後照鏡同等高度,顯示其未派人查察,因此可以樓管公司未盡安全管理責任為由求償,但只能要求修復車輛或支付修車費,無法要求照價收購車輛。
◎記者張琦珍採訪整理

讀者如有法律問題需要解答,歡迎來信
e-mail:[email protected]
地址:(114)台北市內湖區行愛路141巷38號
《蘋果日報》法庭中心法律信箱
傳真:(02)6601-6400
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留言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輸入留言後,我們會公開您的IP位址前三組數字,請謹慎發言!
昔日新聞
 
 
 
30
31
本週熱門旅遊
TOP10

今日大代誌

輸入字詞:
選擇語言:
生活情報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