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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生超時工作 擬罰宏達電
2008年10月29日蘋果日報
【吳詠平╱桃園報導】股票上市公司宏達電子,被嘉義協志高中建教合作學生指控加夜班超時工作違反《勞動基準法》,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昨天派員前往做勞動檢查,經公司說明,處長湯蕙禎昨表示,該公司沒有讓十六歲以下學生上大夜班,但學生的確有超時工作,除要求改善外並裁罰。
學生家屬本月二十五日晚間,向桃園縣政府投訴,宏達電子涉嫌要求建教合作學生逾時加班,且上大夜班,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
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處長湯蕙禎說,縣政府接獲學生家屬投訴後,由於勞動條件課的勞動檢查員星期一已經排有既定行程,因此昨天才到宏達電龜山廠調查,並帶回相關資料查證。
稱因缺工人變通做法
湯蕙禎指出,宏達電子跟十一所高中有建教合作關係,從公司員工差勤資料發現,宏達電子並未讓十六歲以下學生上大夜班,但十六歲以上學生有超時工作情形,宏達電子解釋是因為工人不足才會有這變通作法。
湯蕙禎表示,對於學生超時工作將依法裁罰,至於宏達電缺工的狀況,勞動及人力資源處將予協助徵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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