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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組╱台北報導】北市蘇小姐投訴,首都客運518路公車司機在行駛途中緊急煞車,害她跌倒,導致手、腳挫傷,司機卻不聞不問,處理態度消極。對此.首都客運表示,司機未在第一時間協助乘客處理,確實有疏失,不過司機否認有緊急煞車。消保官表示,民眾受傷是事實,業者應協助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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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小姐的左膝因跌倒而受傷。投訴人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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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認疏失
「司機都沒主動詢問!」蘇小姐抱怨,10月17日下班後,她從西華飯店站搭乘車號958-FE的518路公車前往捷運站,因人多她站在走道上,司機忽然緊急煞車,她反應不及,跌坐在走道上,導致左膝、右手肘挫傷。她說,她跌倒時,有其他乘客向司機反映,司機卻不聞不問,加上她有急事,所以未向司機反映就下車了。
對此,首都客運稽查課副課長高燦煌表示,經查當日司機確實有接獲乘客反映,有人在車上摔倒,對於司機未主動察看、通報,確實有疏失,不過司機否認有緊急煞車的狀況。他說,日後會再加強司機教育訓練,並向乘客致歉。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張英美表示,司機有無緊急煞車已無法查證,不過司機既然得知有乘客跌倒,卻未主動處理,服務態度有待加強,業者應積極協助處理。她提醒,民眾搭乘公車時若遇任何突發狀況,應立即向司機反映,並記錄時間、地點、車號及司機姓名,才能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