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社會焦點 》《壹週刊》春宮直擊 市府查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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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芳榮、余思維、秦富珍╱台北報導】《壹週刊》最新一期踢爆互動攝影演活春宮,並在封面刊登直擊照片,被民眾檢舉太淫穢,北市府昨函請警局了解是否涉及妨害風化,並發文各便利商店小心觸法,全家便利商店也因此要求旗下超商暫停銷售。

無權要求下架
對此《壹週刊》社長裴偉認為,經檢警蒐證確定違法,市府才能採取行動,痛批:「市府的做法,簡直是威脅通路商。」
《壹週刊》第三百八十七期封面「色情新寵、互動攝影活春宮直擊」,報導網路流行的互動攝影,實則攝影師與模特兒真槍實彈演出活春宮。台北市觀光傳播局長羊曉東說,這兩天接獲民眾檢舉,認定《壹週刊》封面為限制級出版品,依法應以設置專區、專櫃或加封套方式陳列,但《出版法》廢止後,無權要求周刊下架,才函請警局了解,《壹週刊》是否違反妨害風化罪。
全家便利商店公關林翠娟表示,昨天接獲市府電話與公文,指《壹週刊》封面裸照可能涉及妨害風化罪,因為曾有販售《第一手報導》封面登清涼美女性虐照觸法的前車之鑑,聽從律師建議全面暫停銷售。

統一繼續販售
不過全家便利商店大部分店家,接獲公司電話告知前,《壹週刊》已售完,統一超商認為沒有違法之虞,繼續販售;而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則將以藝人封面取代男女裸露照繼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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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26 10:49:14  IP:219.70.170.***
《壹週刊》春宮直擊 市府查觸法
奇怪?像男人幫雜誌怎麼不說?
食為天
發表於 2008/10/24 19:28:04  IP:98.130.2.***
《壹週刊》春宮直擊 市府查觸法
民不與官鬥啦!何況是那個忘八軍頭他家寶貝蛋,不過話說回來那種垃圾雜誌我還真沒買過耶
看要裸露照片 總是不妥的
發表於 2008/10/24 18:39:56  IP:125.224.152.***
《壹週刊》春宮直擊 市府查觸法
像蘋果電子報也有些不雅的裸露圖片,
看了總是不舒服,
更何況販賣地點總是有很多未成年的少年會看到,
不要說是社會版,
就可報導,
壹周刊應要好好檢討才對∼
aa
發表於 2008/10/24 17:29:49  IP:60.198.92.***
《壹週刊》春宮直擊 市府查觸法
壹周刊要好好檢討
不要凡事都想用新聞自由,出版自由搪塞
爽歪歪
發表於 2008/10/24 13:59:00  IP:210.200.149.***
如果我是承辦檢察官我會以「爽」字案偵查
台北地檢署指派主任檢察官莊俊仁簽分「他」字案,偵辦對象除了壹週刊總編輯裴偉和撰稿記者,還包括春宮照的男女主角、色情網站負責人;檢警將查明這些人的真實身分後,約談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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