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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宴辦桌搭棚 害醉騎士撞死
未申請路權 主人及業者涉過失致死
2008年09月30日爽報
婦人路邊辦桌嫁女兒,業者前一晚先搭棚架,酒醉騎士撞上不治,婦人及業者未申請路權,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本報訊
高市小港區婦人陳麵本月7日嫁女兒,請35歲龔姓業者在住家附近快慢車道,搭棚架宴客,席開60桌。業者怕忙不過來,前一晚即先架好棚架,不料42歲男子胡鎮維當晚喝酒後,騎車返家途中撞及棚架,經送醫治療,抽血換算酒測值達1.25(標準值0.25),胡頭顱骨折,4天後不治。
警方調查,業者雖放了警示燈與一張紅桌提醒用路人,但陳婦未申請道路使用權,才導致胡撞死,遂依過失致死罪將2人送辦。
陳婦受訪時無奈說,曾問警方是否要申請路權,但警方說只要做好安全措施即可,結果未堅持申請,不料「別人在該路段辦喜宴沒事,我辦卻有事」!目前正與死者家屬談和解。
律師說,酒駕男反應、控制能力遲緩,他雖有錯在先,但業者與宴席主人過失責任恐免不了,依法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
醉男撞棚架示意圖
酒醉的胡男晚上騎車撞上婚宴棚架,胡頭顱骨折,送醫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