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題目 十一年前冷血殺害情敵,還以王水毀屍的洪曉慧,昨假釋出獄並表示:「謝謝給我自新機會。」你願意給她機會嗎?
投票期間 2008/12/04
投票結果
願意,畢竟她已受到法律制裁
31.11% 共 313 票
願意,相信11年來她也不好過
25.65% 共 258 票
不願意,刑期似乎輕了一點
9.34% 共 94 票
不願意,誰來給被害人、家屬機會
32.01% 共 322 票
其他意見
1.89% 共 19 票
總票數:共1006票
看其他投票回上頁
「壹蘋果網絡」有權刪除任何投票題目、結果或懷疑有問題的票源。
一切投票結果,只代表會員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477022
發表於 2008/12/05 12:37:36   IP: N/A 回覆此留言
十一年前冷血殺害情敵,還以王水毀屍的洪曉慧,昨假釋出獄並表示:「謝謝給我自新機會。」你願意給她機會嗎?
殺人的罪業沒那麼容易償還,但畢竟他也受了某種程度的代價與處罰。
我認為暫不需給予期待,也不需仇恨以對。且看他假釋後的表現,社會自會有公評。
  185144
發表於 2008/12/05 11:46:42   IP: N/A 回覆此留言
十一年前冷血殺害情敵,還以王水毀屍的洪曉慧,昨假釋出獄並表示:「謝謝給我自新機會。」你願意給她機會嗎?
一個受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只是愛情糾紛, 手段如此兇殘. 應將此人永久與社會隔絕才對,台灣的司法已死.
  229069
發表於 2008/12/05 11:02:53   IP: N/A 回覆此留言
十一年前冷血殺害情敵,還以王水毀屍的洪曉慧,昨假釋出獄並表示:「謝謝給我自新機會。」你願意給她機會嗎?
喔∼∼所以別人養了幾十年,就算只花幾小時殺掉他再花11年說懺悔就沒事囉!喔∼∼原來如此!台灣真的是對女性很好ㄟ!如果是男性作這樣的事就是泯滅良心罪無可恕!女性就是已知道悔改!是不是就是這樣所以跛腳的犯法都可以不出庭,因為生命有危險?那她以前逛百貨公司或買珠寶時怎麼都不會啊?

受害家屬原諒是他們寬宏大量∼但對於那樣殘忍的手段竟然只關11年!在台灣真是女性的犯罪天堂啊!世界各地各位女性台灣是你們很好的選擇喔?

台灣真的很有人權呢?真不曉得為什麼只有綠黨及張昭嬌看不出來ㄌㄟ?

 
共找到3
1
 
新聞評論發表原則:
1.「與壹蘋果報導內容無關及涉人身攻擊的言論,一律刪除。」
2.不得於本討論區張貼廣告及涉及任何交易行為之訊息,如有發現,一律刪除。
3.會員可針對壹蘋果的所有新聞標題與內容自由發表評論,本討論區上的主題與內容皆不代表壹蘋果的立場。
4.若遭檢舉,發現有惡意散佈不實言論或情緒謾罵污穢之言論,壹蘋果有權逕自刪除,情節重大者將取消該會員之資格。
5.會員在本論壇張貼文章時,應遵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不得有違法行為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6.請勿重複張貼同樣主題或內容包含污穢之言論、字詞,系統將自動檢查,並予以刪除。
7.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壹蘋果不負管理之責。
8.所有會員皆須遵守以上原則,不同意者請勿在此發表言論。
生活情報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昨被台北地院依圖利、洩密、偽造文書、隱匿公文四罪,重判十年徒刑,你認為?
1. 「罪不至此」,支持他上訴討公道
2. 葉只是「代罪羔羊」,大咖要快辦
3. 調查居局長知法犯法,這樣「還算太輕」
4. 誰叫你一開始出庭就扯謊「不值得同情」
5. 其他意見
←上一題 十一年前冷血殺害情敵,還以王水毀屍的洪曉慧,昨假釋出獄並表示:「謝謝給我自新機會。」你願意給她機會嗎? ...
更多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刊登廣告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