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總覽
每逢二二八,政府都會舉行儀式性的紀念活動。今年改由國民黨執政,少了過去幾年阿扁的炒作,但再度輪替的國民黨政府因立法院刪除二二八基金會的預算,難免又生波瀾。所幸馬總統宣示恢復基金會預算,並將興建二二八紀念館,總算對過去不幸的事件尚有起碼的交代。
然而,不論是民進黨政府或國民黨政府對二二八的檢討與補救,仍存在一些盲點。這幾年,筆者為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時期受難者及其家屬的權利救濟奔走,發現藍綠政府一直未能處理訴訟救濟,發還財產與心理治癒等問題。
歸還佔用土地財產
首先,一般獨裁國家或威權國家民主化後,多立即處理過去舊時代人權迫害所遺留下來的轉型正義問題。台灣與德國、南非等國比較,時間上拖的最久,且以金錢補償為主,卻在解嚴後未予戒嚴期間刑事確定判決非現役軍人重新訴訟,以司法程序回復當事人名譽等權利之機會。在1987年7月解嚴前,國民黨政府卻在《國安法》第9條剝奪戒嚴時期非軍人在刑事確定判決中重新訴訟之權利,此與上述德國等國家迥異的立法,惟1991年大法官釋字第272號解釋竟加以支持,難道為維持社會程序之安定,可以犧牲一個世代的正義與真相?
過去李、陳兩位前總統號稱重視轉型正義,但或受限政治實力不足或其他原因,一直未修正《國安法》相關規定,令許多二二八及白色恐怖時期受難人或其家屬甚為失望,現在國民黨再度執政,擁有行政、立法的實力又遠超過李陳時期,能否就此受難人及其家屬重新訴訟的立法有所突破,實令人期待。
其次,儘管我國《二二八補償條例》及《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對相關當事人已明文補償,實務上認定亦尚稱寬鬆,但在二二八與戒嚴時期人民財產無端遭受沒收或類似情形者,迄今仍未發還,若干土地亦由政府繼續佔用中,比較德國、南非諸國,其設置土地回復委員會等機構發還政府佔用之土地或補償佔用時期使用金,我國卻無類似機關與制度,致民怨一直未能撫平,亦有違國家之目的在於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與財產權等之旨。若政府能就此仿效德國等國立法,發還佔用人民土地與財產,則對國內族群之融合一定有所助益。
致力建構完整立法
三者,政府在以前雖以金錢補償二二八及戒嚴時期之受害人或其家屬,但對於事實真相調查尚未竟全功,亦未對受害人之心理加以復健,及未就其餘年提供醫療協助。比較南非等國之制度,實有所不足。我國在二二八事件之真相調查及被害人復健等方面,如何建立周延法制,也是一個應加面對之課題。
對於民主的進程與人權保障,祗能往前走,而非向後退。馬總統對立法院國民黨委員刪除二二八基金會預算的作法有所補救,筆者加以肯定。惟如前所述,比較德國、南非與南韓等國,我國就轉型正義的制度不周全,多偏重金錢補償與儀式活動,馬政府既有心致力族群之和諧,何不趁其政治實力充足的環境,參考外國法制,建構完整之立法,那麼,除減少政治人物炒作外,亦可對中國天安門事件之平反作良好的示範,此是具有歷史高度的大事,值得全力以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