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總覽
【王志弘、辛啟松╱台南報導】一對已離婚十六年的男女,仍比鄰而居互有往來,近年來因男方結交新歡,女方醋勁大發,不但常前往騷擾打人,甚至耍狠猛抓前夫卵蛋,男方不得已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台南地院法官日前核准並規定悍女不得逗留或進入前夫家門,且不得靠近前夫女友經常出入場所二十公尺距離。
|
蘇男昨出示三年前遭前妻狠咬肩膀的傷口,餘悸猶存。王志弘攝 |
|
連褲子都扯破
聲請家暴令的五十七歲蘇姓男子指出,三十年前他和現年五十三歲沈姓婦人結婚,生了四個小孩,在學甲鎮成功路經營洗衣店,並買下隔壁透天厝。未料約二十年前妻子性情大變,兩人先分居再離婚,但為了孩子兩人比鄰而居仍有往來。
三年前他交女友後,前妻妒火中燒,動不動就來大鬧還打人。管區警員說,三個月前女方到洗衣店胡鬧,還在店裡亂撒洗衣粉,不讓客人上門;前夫阻擋時被洗衣粉撒到眼睛睜不開,女方竟趁機出手抓前夫臉跟下體,造成前夫陰囊受傷,痛得哇哇叫,連外褲都扯破了。
後來女方又到店門口喊:「賺錢給別人花,去死算了!」蘇男因生意受影響,忍無可忍,拿驗傷單及破褲子聲請保護令。
1
蘇男3年前交女友後,前妻動不動就闖進洗衣店大鬧,管區警員到場勸阻時,還被前妻狠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