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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關門催繳租金 攤商怨
2008年10月02日蘋果日報
【涂建豐╱高雄報導】位於高市富野路的鹽埕第二公有市場,去年九月底租約到期,攤商營業到今年二月底,二十二名攤商日前收到市府催繳去年十月至今年二月底的近三萬元租金。議員李喬如、黃紹庭、林武忠昨抨擊市府標準不一,最近將拆除的大智公有市場,每攤有三十萬元轉業金,第二公有市場攤販不僅沒轉業金,還被要求補繳租金。建設局長劉馨正承諾一周內尋找因應之道。
鹽埕第二公有市場的業主是永豐餘公司,因永豐餘要收回土地,市府與永豐餘協議在去年九月結束租約,經民代折衝,展延到今年春節才結束營業。但攤商日前都收到市府催繳每攤近三萬元租金。溫姓攤販說,他在該市場作了四十五年生意,市府說要結束營業,他完全配合,沒想到一樣是要關市場,「大小漢差這麼多(台語:意指不公平)!」
「一定會圓滿善後」
市場管理處副處長何傳岡表示,因繼續使用市場,五個月租金六十多萬還是要交。但議員認為租約早已結束,何有租金問題;劉馨正表示,給他一點時間,一定會想出圓滿的善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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