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冒弟名詐欺 竟騙倒法院
持弟身分證進出 受害女大罵:司法機關怎麼了
2008年10月02日蘋果日報
【許淑惠╱台中報導】通緝犯張期鈞冒充弟弟張韋銘的身分開公司,還開二十三張支票給莊姓女子,結果跳票被控詐欺後,仍以弟弟的身分證應訊,害弟弟被起訴,還被法院通緝。誇張的是張期鈞的頭髮濃密,張韋銘的頭髮較為稀疏,居然可以騙過檢察官和法官。
有夠誇張
交大畢業,原要出國進修的張韋銘,因為被哥哥冒名,生涯規劃被打亂,他質疑:「我哥哥是通緝犯耶,怎能在地檢署開庭都沒被發現,害我被起訴,也成了通緝犯。」而被騙一千一百餘萬元的莊女,見到張韋銘後,才發現根本告錯人,大罵:「司法機關究竟怎麼了?讓通緝犯大搖大擺進進出出。」
四十歲的張期鈞,一九九五年時,因為偽造文書案被花蓮地方法院通緝,但他竟於二○○四年時,冒用弟弟張韋銘(三十六歲)之名開設了兩家公司。
開23張支票借貸
誇張的是,張期鈞在這段期間,以弟弟張韋銘之名,開了二十三張支票向莊姓女子借貸,兩年前又以來源不明、根本不會兌現的「芭樂票」,向莊女借了一百七十七萬元。
兩年前,莊女討不回錢,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並告張韋銘詐欺後,真正的張韋銘才知道欠了一屁股債,向地檢署控告哥哥張期鈞偽造有價證券;但張韋銘也因被哥哥冒名詐騙莊姓女子,被檢察官起訴,還被法院通緝。
當庭採指紋比對
今年八月,張韋銘被逮捕歸案,被法官以三萬元交保,而法院日前開庭時,莊女與張韋銘首次碰面,才發現「開支票給我的,不是這個人」,法官則當庭採張韋銘的指紋比對身分。
莊女強調,檢察官先前開庭時,張期鈞拿著弟弟的舊式身分證,三度出庭應訊,當時她曾質疑:「你的臉和身分證上的照片為何不一樣?」對方還回答:「以前比較年輕,臉比較圓呀。」
針對此案,公訴檢察官張容珊表示:「若確認是哥哥張期鈞冒用弟弟張韋銘的身分,張韋銘會判無罪,全案的被告也將改成張期鈞,檢方也會另外調查張期鈞涉嫌偽造文書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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