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法律追緝 》垃圾車撞人活埋 駕駛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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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昌松╱台北報導】四十五歲的北市清潔隊員姚文達,今年四月在焚化爐工作時,不慎被開垃圾車的傅建誌倒車撞到八公尺深垃圾坑內,被大批垃圾活埋致死;傅昨被台北地方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一年。

被埋半小時不治
判決指出,三十二歲的垃圾車駕駛傅建誌在四月三日上午,和隨車隊員姚文達外出收集垃圾後回到木柵焚化爐準備傾倒垃圾時,姚先下車把垃圾車右後方的閘口打開排放垃圾水,之後姚未依規定從車前離開,反而直接走向車尾,而傅以為車旁淨空,就直接倒車要把垃圾倒入坑內,結果姚被撞入坑內,接著就被大量的垃圾活埋,頭部重創休克,直到半小時後,奄奄一息的姚,才被傅等人發現抬出送醫,但姚仍因傷重不治。
事發後,政府給了姚家四百四十萬元撫恤金,傅建誌也承諾賠償姚家一百萬元,只是對分期付款的問題談不攏,法院因此認為傅有和解誠意,加上姚自己也沒依規定離開垃圾車,導致自己死亡的不幸,因此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傅有罪。

遭垃圾活埋示意圖
姚文達被同事傅建誌倒車撞到,掉入八公尺深的垃圾坑內,被垃圾活埋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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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10/01 13:48:31  IP:219.81.161.***
垃圾車撞人活埋 駕駛判囚
Another sad incident showing how ignorant Taiwanese are when it comes to driving and operating mach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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