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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二次金改弊案首名被告元大證券董事杜麗萍上周六自殺獲救,特偵組擔心她遭受其他涉案人騷擾甚至恐嚇脅迫,前天下午已由檢察官朱朝亮和杜麗萍本人取得聯繫,詢問是否有需要檢方安排保護措施,但遭婉拒;由於杜女明確表示沒有被人恐嚇,特偵組基於尊重個人隱私,暫時沒有派人保護杜的計劃。
「不希望被打擾」
杜麗萍是吳淑珍多年好友,她坦承與吳淑珍哥哥吳景茂幫扁家把七億多元現金搬到元大金庫,上周五獲法官交保,隔天因受不了壓力,在台北縣娘家工廠前吞食安眠藥、引汽車廢氣自殺,經送醫獲救後已返家休養。據了解,杜前天告訴檢方:「已經沒事了,不希望被打擾。」
法務部長王清峰昨在立院備詢時,呼籲杜麗萍要珍惜生命,有話要在檢察官、法官面前說清楚。對杜的律師談虎對外談及扁家洗錢案情,王清峰也認為此舉有違《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若有懲戒事由,可由台北律師公會或台北地檢署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對此,談虎昨手機未開機,不知其回應。
民進黨立委蔡煌瑯則痛批,檢察官公開案情才讓杜麗萍裡外不是人而自殺。但王清峰表示,沒證據顯示特偵組洩密。
另外,國民黨立委蔡正元質疑杜自殺原因,可能是元大金施壓要她翻供所致。但元大金發言人莊有德說,馬家已對特偵組做了充分說明,怎可能再要求杜翻供。
針對杜女婉拒保護,檢察官朱朝亮說:「檢方對涉案人或證人提供人身保護措施,都須經過當事人同意,否則可能引發假借保護名義監視當事人,以及侵犯隱私權的疑慮,所以特偵組目前只能被動等杜麗萍提出請求。」
郭陳未請求保護
檢方說,依《證人保護法》規定,檢方可向法院聲請核發證人保護書,請警方保護污點證人,有安全疑慮的案件關係人,檢方也可經當事人同意提供保護;例如當年震驚社會的周人蔘電玩弊案,檢察官就曾依同案被告周人蔘總會計的請求,安排會計全家住進調查局招待所,提供七天的嚴密保護。
至於外傳特偵組已對力麒建設實際負責人郭銓慶、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等污點證人提供人身保護,特偵組昨強調兩人並未請求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