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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沛森、黃敬平╱桃園報導】國民黨立委廖正井在本屆立委選舉時,交付觀音鄉廖氏宗親會後援會總幹事廖慶福十萬元,再由他發放給廖運乾等宗親各五千元;交付楊梅鎮里長聯誼會會長陳永田一百零五萬元,並由陳發給楊梅地區里長每人三萬元等案,經桃園地院認定為賄選,昨判決廖正井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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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廖正井因賄選,一審被判當選無效,他說一定會上訴。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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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強調會依法提上訴
廖正井昨面對記者詢問時,眼眶泛紅、語帶哽咽,擔心年邁的父母親得知消息,承受不了打擊。他說尊重司法程序,並將依法提出上訴,相信司法終將還他清白。
法院判決指出,今年一月廖正井在選前透過廖慶福在觀音鄉「圓源緣餐廳」邀宴選民、發放廖氏宗親每人五千元;交付陳永田一百零五萬元,再由陳發放楊梅地區里長每人三萬元。
廖正井堅稱沒有交付十萬元給廖慶福,也辯稱交給陳永田的一百零五萬元,是補貼里長協助舉辦地方座談會之電話費、油資等費用,並未賄選買票。但法官認為,廖慶福交付廖氏宗親五千元的十萬元,確係源自廖正井;交付楊梅地區各里長的三萬元亦成立賄選,因此判決廖正井當選無效。
廖正井小檔案
◎年齡:63歲
◎家庭:已婚,育有1女
◎學歷:
逢甲大學財稅系學士
政治大學財政研究所碩士
◎經歷:
中央銀行金檢處稽核
台北市府秘書長
桃園縣副縣長
台北市府財政局長
◎現職:第7屆立法委員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