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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珮君╱台北報導】全民聞連動債色變,金管會擬將所有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如選擇權)結構型商品,設銷售門檻。門檻初步朝投資人年收入或商品銷售總額2方向。銀行公會風險管理委員副主委吳文正說,是朝訂門檻方向來做,細節仍未定,需由所有銀行討論,才能定案。
中信銀財管處長隋榮欣說,與其強制設限,不如依客戶投資風險屬性評估來做,「不然就所有人都去存定存就好了」,不能抹煞民眾參與投資權利,在保護投資人前提下,可比照目前《連動債自律規範》,如投資人需有相關投資經驗,或了解、願意承擔該商品風險,簽署聲明書後,就可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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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防範類似雷曼兄弟問題發生,金管會研擬對所有結構型商品設銷售門檻。資料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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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向商品銷售總額
隋榮欣說,若要設統一門檻,恐扼殺商品自由化,也不利台灣銀行業與國際接軌,不能只限制有風險的商品上架,也需教育國人「盈虧自負」投資心態。
所謂結構型商品,指固定收益商品(如定存、債券)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如選擇權)的組合式商品。以本金買固定收益商品,保障一定程度本金;以孳息投資或從事連結的股權、利率、匯率、指數、商品或其他利益等衍生性金融商品,報酬將依連結標的表現而定。包括連動債、連動債保單、結構性定存(如雙元貨幣存款)、保本型基金等,都屬結構型商品。目前僅連動債、連動債保單有設一定程度銷售門檻,雙元貨幣存款或保本型基金則無限制。
金管會上周五找銀行、信託公會開會,會中業者認為,若單以投資人年收入,可能難認定該客戶所有資產,較傾向由商品銷售總額來做。
依商品銷售總額設限,如連動債保單門檻,客戶是依投資金額被「分級」,一般客戶指保單躉繳保費30萬元,才能買投資型保單,也就是說,至少準備30萬才能入門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