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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大乃寶」 電視台挨罰
2009年01月22日蘋果日報
【徐毓莉╱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昨以「大乃寶」豐胸廣告物化女性、違反公序良俗,對播出這則廣告的台視和年代綜合台各處以七萬五千元和十萬元罰款。
NCC:物化女性
NCC發言人李大嵩表示,該廣告內容是青少年進行機車聯誼時,男生選擇載女生伴侶的標準,以胸部豐滿者為主,且機車停車時,胸部豐滿的女生胸部碰觸男生背部,男生還露出欣悅的表情,並受同儕羨慕,畫面有多次特寫女性胸部。
NCC官員說,多位民眾檢舉該廣告物化女性,廣告內容近日經諮詢委員討論,認為有物化女性、性別歧視,也有專家認為廣告誤導兒童身心,因此以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節目不得傷害兒童身心健康、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對播出的電視台開罰。
交通大學傳播研究所所長李秀珠表示,很多廣告都有物化女性現象,NCC應規範具體內容如不能露三點等,而這類廣告也應透過社會團體對廣告商施壓、糾正。年代、台視昨均表示,爭議廣告不會再播,收到公文後再研究如何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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