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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停車格內竟有紅線,因此遭拖吊的吳小姐,抱怨林口鄉公所規劃不當。記者前往察看,除了吳小姐投訴的停車格,附近還有兩個停車格也有相同情形。對此,林口鄉公所工務課坦承疏失,會協助受害民眾處理罰單。學者表示,鄉公所沒有善盡監督之責。投訴組
「根本是陷阱嘛!」吳小姐說,8月21日她上班前將車停在林口運動公園槌球場旁的停車格裡,下班後發現車子被拖吊,地上留有拖吊場電話,察看才發現原來停車格內有紅線。她因急著用車,只好先趕住拖吊場領車並繳交罰款,但認為實在太不合理了。
相關單位錯畫白線
8月27日,記者與吳小姐前往現場,發現該處有多個停車格,但僅吳小姐被拖吊的停車格內側畫有紅線,明顯是烏龍停車格。記者在察看時,先後也有兩名車主想停這個停車格,經提醒警告,才沒誤入陷阱。
記者訪問附近居民,黃先生看到停車格後也說:「這不合理。」張先生認為,如果這停車格不能停,「停車格的白線就不該存在,」否則會讓人誤解。記者也到附近察看,發現還另有兩個停車格同樣內側畫有紅線。
對此,林口鄉公所工務課謝炎龍說,「已把停車格塗掉。」並指吳小姐遭拖吊處,位於行人出入口,不能設置為停車格,因前後剛好是停車格,可能是有單位疏失在外側多畫了一條白線,導致民眾誤以為是停車格。
謝炎龍解釋,除了鄉公所發包的標線工程,其他像電信、有線電視等業者若挖管線,也須重新回復路面,會進一步調查到底是哪個單位疏失,並做相關懲處,因此遭拖吊的受害民眾可向該課反映,電話:(02)26033111轉工務課。
可申訴並註銷罰單
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助理教授陳耀祥認為,「鄉公所仍有監督不周的問題。」鄉公所應派人抽查,設置管線的單位是否有依法將馬路回復原狀,且平時也應派人前往停車場比較大的區域巡邏,察看有沒有標示不清的問題,才不會讓這種烏龍事件再度發生。
律師王有民表示,因停車格設置不當而遭拖吊,受害民眾可先向主管機關申訴,要求註銷罰單,若對主管機關的裁決不服,可再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由司法來判決。
停烏龍停車格遭拖吊處理
1.將停車格照片拍照存證。
2.檢附照片,向管理單位申訴要求撤銷罰單,及塗銷停車格。
3.申訴後,若不服管理單位裁決,可向交通法庭提出異議。
資料來源:北縣交通局停車營運科、《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