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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欽╱台北報導】審結力霸、東森弊案的台北地院庭長李英豪,在法界是出了名的嫉惡如仇,對狡辯的嫌犯常不假辭色,也常主動挖出新的犯罪事證,這回花1年8個月密集審理,速審速結盤根錯結的力霸、東森弊案,過程十分辛苦,他昨淡淡地笑著說:「一年多來開庭,便當都吃到怕了!」
其間開庭478次
57歲的李英豪是司法官訓練所27期結業,早年在台中鄉下長大,家境清寒,曾就讀台北縣四海工專(現為德霖技術學院),之後回台中學做麵包、開麵包店。為了讓小孩能在台北受教育,他放棄原事業,從台中搬到台北,他當時已30多歲,對前途有些茫然,甚至想過當記者。
李英豪最後決定當個司法人,與人生經歷有關;他31歲時為創業想貸款數十萬元,雖有擔保仍被銀行拒絕,深深體會小老百姓的無奈,決心當法官仲裁社會上的不公不義。他34歲先考上書記官,37歲才如願當上法官。李英豪對工作的投入與專注,展現在他辦過的許多複雜大案中,包括職棒簽賭案、新瑞都案、葉盛茂洩密案等。
這回李英豪與受命法官陳慧萍、陪席法官曾正龍組成的合議庭,在去年4月接案後就決心速審速結這起超級金融重案,在1年8個月內(約605天)開庭478次,甚至曾一周連5天開庭,不敢鬆懈。
李英豪回憶說,接案後立刻計劃分工,3人加班整卷看卷加上密集開庭,才達成既定目標,雖然過程十分辛苦,但他昨天還笑談指出,「一年多來開庭的便當吃到怕了,後來才從家中帶麵包充飢。」
李英豪小檔案
◎年齡:57歲
◎家庭:已婚,兩名小孩(已當祖父)
◎學歷:四海工專(現為德霖技術學院)、司法官訓練所第27期
◎經歷:麵包師傅、書記官、台北地院法官、庭長、高等法院法官
◎開庭作風:嫉惡如仇,常罵官員
◎習慣:晚餐後和妻子散步,然後研究案卷到晚上11時就寢,清晨4時40分起床;手寫判決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