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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恩民、賴心瑩╱台北報導】陳致中、黃睿靚日前委由律師林志豪,主動向特偵組陳報至少5個尚未曝光海外密帳,請求認罪協商。但特偵組認為協商必須先經法院同意,且2人並未充分交代資金流向,暫不考慮協商。而扁家瑞士7億元恐怕要等扁案判決有罪確定,並宣告沒收,才能透過司法互助請瑞士將錢匯回台灣。
須經法院宣告沒收
特偵組原本以為只要取得陳致中夫婦的匯款授權書,加上2人涉案筆錄及起訴書,就可請瑞士政府將7億元贓款匯回台灣,但事後發現,7億元遭瑞士檢察官依涉嫌洗錢犯罪查扣的情況,和過去檢方偵辦拉法葉艦軍購弊案、追回10多億元軍購佣金情況相同。
拉法葉案佣金存在郭力恆的瑞士帳戶,要等到他判刑確定,並宣告沒收帳戶贓款,瑞士政府才同意將錢匯入最高檢察署專戶。不過檢方仍呼籲致靚簽署瑞士帳戶匯款同意書,並主動將另一筆5.7億元贓款匯回台灣。
林志豪表示,致靚陳報狀提供2人海外尚未曝光、且有處分權的5個以上帳戶及資金供特偵組調查,帳戶內包括現金存款及有價證券,總計約5.7億元,應與元大協助匯出的5.7億元為同一筆錢。
強調絕無日本帳戶
林志豪說,致靚已完全配合特偵組辦案,也願意簽署查帳或匯款授權書,甚至檢方認定有問題的錢,都願意匯回檢方指定帳戶,充分展現認罪協商誠意,但至今仍未獲檢方回應。他還強調,2人已說明絕無日本帳戶,也未投資美國大華超市,只要特偵組提出任何調查,2人會全力配合。
此外,前總統陳水扁聲請北院發還國務機要費案扣押卷證一事,最高法院昨將扁的抗告發回高院更裁,要求高院詳查扁卸任後,抗告案是否需改由現任總統馬英九續行訴訟。
追回扁家瑞士7億流程
◎瑞士檢察官懷疑扁家7億存款疑涉洗錢,主動查扣並分案偵辦
◎特偵組調查認定扁家7億為貪污犯罪所得
◎扁珍及致靚分別依貪污、洗錢等罪名被起訴
◎法院判決有罪確定,並宣告沒收7億不法所得
◎特偵組透過司法互助請求瑞士交還扁家7億
◎瑞士檢察總署審查通過,將7億匯入最高檢察署指定專戶
※註:檢方請陳致中夫婦簽英文授權書被拒,且瑞士認為筆錄不代表2人同意匯回
※資料來源:最高檢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