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競逐單車賽 奪冠不給獎
「好歹給個安慰獎」 主辦單位研擬補償
2009年01月01日蘋果日報
兩名民眾參加美利達工業舉辦的美利達盃自行車賽,40歲及65歲組僅他們各一人參加,主辦單位竟不給獎,覺得被耍。對此,美利達工業行銷部表示,活動手冊有註明「給獎名次名額不得超過該組報名人數一半」,正研擬補償方案。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指出,僅一人參加就不符合比賽性質,理應特別註明或另行通知參賽者,業者規定不完善,應改進。投訴組
台中縣劉小姐說,她花費1700元報名參加上個月6、7日舉辦的八卦山美利達盃自行車分齡馬拉松賽,事前得知40歲組僅她一人報名,心想一定獲獎,沒想到賣力騎完20公里後,工作人員告知「一人參賽不給獎」,還指參賽手冊有規定「給獎名次名額不得超過該組報名人數一半」,一人參賽名次為0.5個,無法給獎。
劉小姐說,最氣的是大會卻公布她是40歲分組第一名,讓她空歡喜一場,當場落淚,「我就傻傻站等著領獎,後來才知被耍,你說我氣不氣!」
1人報名無獎額可頒
以高齡67歲參賽的彰化縣許先生也說,65歲組僅他一人報名,原本也期待得獎,第一天5公里山頭攻頂賽後,他高興地向大會詢問隔天領獎事宜,才得知道沒獎,他氣到隔天不願參賽,「參賽就是要拼個獎章,67歲要騎20公里腳踏車有那麼容易嗎?好歹給個安慰獎嘛。」
對此,美利達工業行銷部表示,此次分齡馬拉松賽,各組計取前6名給獎,但為免參賽人數過少時,會太容易得獎,失去比賽意義,才在報告簡章及活動手冊中規定「給獎名次名額不得超過該組報名人數一半」,依此計算,一人報名即無獎額可頒。
針對參賽者認為規定說明不清,美利達工業行銷部承認,「有改善的空間」,所以參賽者反映後,他們正研擬補償方案,對於參賽者急於向媒體投訴,深表遺憾。
消保官:規定不完善
台中縣消保官翟威甯指出,美利達辦的是比賽活動,只有一人報名已不符合競賽意義,雖有註明名次及獎額減半,但並未寫出一人參賽不給獎的特殊狀況,「規定不夠完善」,理應詳盡說明或通知參賽者,讓消費者取決參加或選擇退費不參加,針對此爭議,業者應妥善與消費者協商補償。
報名各類競賽 注意事項
●事前詳閱參賽規則
●針對規則疑問應事先問清楚
●確認比賽合法性
●報名繳費收據應妥善保存
●遇爭議申訴無效,可向消保單位申訴,手機或市話直撥1950
資料來源:翟威甯消保官、《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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