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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斌╱高雄報導】農曆過年將至,高雄巿政府年前再送弱勢家庭大禮,巿長陳菊昨宣布,即起開全台先例陸續發放「食物券」及「兒童少年寒假餐食券」,初估全市約有三百個弱勢家戶可領到食物券,一千名高風險家庭的國中小學童寒假可領餐食券,可至巿府配合的超商換取食物,在景氣寒冬也不會餓肚子。
全台首例
陳菊昨早就提著年菜探望罹癌的單親謝媽媽,還貼心送上年菜及最新出爐的食物券。
癌母:努力活下去
謝媽媽一年多前才結束抗癌療程,平日以修改衣服、按摩、擺地攤為生,且獨力撫養一子的她感謝地說:「為了兒子,一定會努力活下去!」
巿府發放食物券的對象為不符中、低收入戶資格的經濟弱勢家庭。
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協會執行長蔡錦德表示,該會去年即起發放食材給弱勢家戶,「後來發現,弱勢家戶如能天天開伙、全家一起用餐,也能提升家庭功能」,因此決定從今年開始改發食物券。
慈協理事長張嘉誠說,食物券每張面額一百元,每個弱勢家戶依成員多寡,每月可領十到十五張(市值一千元至一千五百元),再持券到愛國超市選購副食品、調味品,每一家戶最少可補助三個月,視情況可延長六至十二個月,「希望讓所有弱勢家庭在衣食無虞情形下,邁開自立腳步!」
憑券到超商換食物
至於兒少餐食券,主要發放對象為全市一千名高風險家庭國中、小學生。高市社會局社工室主任劉惠嬰說,每張餐食券面額六十元,每人十八張(市值一千零八十元),憑券可到全市三百零二家「7-ELEVEn」超商兌換食物。
劉惠嬰強調:「六十元當然不夠吃一天!」餐食券只是補強家庭功能,絕不可能取代。為免餐食券發放後遭有心人士不當濫用,劉惠嬰說,市府已跟超商溝通,「若有大人拿餐食券買菸酒,絕不能放行,原則上,希望孩子都買熱食,但除了食品之外,其他商品都不能兌換」。
高市府食物券、兒少寒假餐食券資訊
資料來源:高市社會局、高市慈善團體聯合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