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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誡過又犯案 法官失望
2009年03月19日蘋果日報
苦口婆心
黃姓少年之前因援交時在警局冒名應訊,涉嫌偽造文書罪,去年十月被士林地院裁定保護管束,但他昨天又因變造身分證被警方調查。聽到此事,上次裁定讓黃保護管束的法官洪舜帆感嘆說:「我曾告誡他不可再騙人,但他又犯,實在有點失望。」
恐改為安置輔導
洪舜帆表示,上次開庭苦口婆心勸黃姓少年:「自己身分是什麼,就是什麼,不可再騙人。」黃也點頭答應,沒想到他又因假冒他人身分進了警局。至於黃姓少年再涉案,是否會影響舊案,洪舜帆表示:「要等看了筆錄、開庭審理後,才能決定保護管束對黃姓少年是否有效,以及有無必要讓他接受安置或感化教育。」
據了解,黃姓少年上次涉嫌的偽造文書案,保護管束還沒完全執行完畢,因此,如果又涉嫌偽造文書案,仍會交由洪舜帆審理。
律師賴芳玉表示,黃姓少年再犯案,他先前涉嫌的案子,確有可能被法官從原本的保護管束,改為較重的安置輔導,就是少年得在教會或少年輔育院裡接受輔導,而且不能回家,人身自由會被限制。記者丁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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