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總覽
【黃任膺╱台中報導】台中市議員劉國隆上月體檢全市十三座公有路外停車場,發現九成身障停車位均遭違規佔用,甚至有立體停車場將身障車位設在頂樓且無電梯,身障人士根本無法下樓;還有停車場身障車位設在斜坡上,讓身障人士得追逐往下溜的輪椅。劉國隆質疑:「市長說台中是個友善城市,看來攏是假!」台中市交通處表示,今將開會全面檢討改進。
罔顧權益
劉國隆指出,內政部七月一日公告施行《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要求須設置明確的身障車位導引標示,但經他實地訪查,發現除府後街停車場合格外,其他十二個公有路外停車場都有問題,五成標示不足,四成二未設置升降機,二成五的無障礙出入口與車道重疊。
劉國隆特別指出,東興停車場竟將身障停車位設在頂樓,不但沒有清楚標示,也沒有電梯,「身障者怎麼找得到?停好車又要怎麼下樓?」他說,雖然《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無罰則,但主管機關應主動為身障者解決問題。
停好車下不了樓
從事室內設計的身心障礙者梁先生昨說,他之前曾開車進東興立體停車場,發現一樓的身障車格遭佔用,只好繞到頂樓的身障車格,好不容易停好車,卻發現沒電梯可下樓,只好再把車開出去;另有一次到自由路立體停車場,因其身障車格設在斜坡上,他停好車把輪椅拿出來放在地上,輪椅隨即順斜坡道滑脫到遠處,他無奈地說:「我還得爬行追輪椅,變成真的Orz,連褲子都磨破了!真的很不方便,很心酸啦!」
交通處允諾改善
台中市交通處長溫代欣說,多數公有路外停車場屬委外經營,昨天已指示派員分赴各停車場勘查,今天上午彙整查報,會依法令規定要求逐一改善。台中市社會處身心障礙福利科長賴金雀說,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身障車位不足可開罰一萬到五萬元不等,若遭佔用可拖吊,其他問題則由主管機關改善。
中市公有路外停車場身障停車位問題
違規佔用:除府後街地下停車場外,餘均有被佔用情況
未設置電梯等升降設備:
.萬壽棒球場、大誠、大益、東興等停車場
.台中公園停車場電梯周六、日才可使用
身障車輛無優惠:福星、中正、健康公園等停車場
身障車格設於斜坡道:自由路、南京停車場
身障車位導引標示不足:萬壽棒球場、中正公園、大益、南京、東興、福星等停車場
資料來源:市議員劉國隆服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