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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境貧困的北縣黃先生,欠繳近6萬元交通罰鍰,遭吊扣機車駕照。他想努力賺錢還款,但工作又須騎機車,希望分期繳納罰款期間,可先領回駕照或用臨時駕照,以免再遭罰。但板橋監理站表示,依法須繳完罰鍰才能換照,愛莫能助。學者及社福團體指,黃先生境況,雖令人同情,仍須依法還款,若生活有困難,可求助。報導.攝影╱陳力維
秘技達人
黃先生(31歲)說,前陣子他駕照到期,到板橋監理站換照時,服務人員告知,他自5年前起,共欠繳21筆交通罰鍰,欠繳金額高達5萬9900元,因此遭吊扣駕照,須先繳清罰款,才能換照,不過同意讓他辦分期,每月繳納5000元。
「希望政府給生路」
但黃先生無奈地表示,現年50多歲的父母失業在家,平日只靠撿破爛賺取些許收入,35歲的哥哥,則罹患精神官能症,不能工作,全家只靠他跑業務每月兩萬多元的微薄薪水過活,而他當業務,一定要騎機車跑客戶,於是向監理站陳情,希望在分期期間,能先領回駕照或用臨時駕照,卻被駁回。他說:「希望政府機關體察小老百姓的困境,給我一條生路。」
對此,板橋監理站四股股長潘森榮表示,確實有少數民眾遭遇類似情形,但他們既有違規事實,就必須依法開罰,為減輕受罰駕駛人負擔,已提供最多12期的分期還款方式,民眾可善加利用。至於黃先生提出先行領照或臨時駕照要求,目前無法源依據可辦理。
「違規須接受裁決」
台大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王雲東說,黃先生的情況,確實會陷入無力還款困
境,但「有違規就必須接受法律裁決。」他提醒,最重要是不要違規,但若仍不慎遭罰,不要忽略累加的額外罰金,並及早向監理單位申請分期攤還罰款。
家扶基金會北區家扶中心主任黃娟瑜表示,有違法就須依法繳納罰鍰,但若個案家庭符合低收入戶或其他受社會扶助資格,可向各縣市社會局求助。
立法院交通委員、北縣立委李鴻鈞認為,若扼殺了黃先生等人謀生之道,「那要他們怎麼賺錢來還政府?」將會請交通主管機關研議折衷配套措施。
但是,同樣屬於交通委員的桃園立委楊麗環辦公室主任許明美卻表示,經過向公路總局查詢後,大多數欠繳罰鍰而遭吊扣駕照的民眾,都只有欠繳一張或兩張罰單,「像他(黃先生)這樣的案例是極少數。」倘若修法通融,恐怕對其他奉公守法的民眾,也不見得公平。
弱勢家庭急難求助管道
˙內政部全國福利關懷專線:1957
˙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04)22061234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會:0809008585
˙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資料來源:上述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