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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漂亮 合格含藥化妝品 可長期使用
2008年09月30日爽報
匿名
發表於2008/05/14 11:0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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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市售的含藥化妝品,可去除黑斑、痘疤等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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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經衛生局檢驗合格,但可長期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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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產生不良的後果?
★專家告訴你
★極緻皮膚專科診所宋奉宜醫師★
我國衛生署規定的含藥化妝品,是唯一需要經申請查驗登記的化妝品。分為「防曬劑、美白劑、染髮劑、燙髮劑、止汗防臭劑、抗菌劑、收斂劑及其它(包括新的染藥色素、硫磺等青春痘消炎殺菌成分,還有維他命類添加物)。」
藥品可規定「請依醫師指示只用」,化妝品就「隨便你用」了。消費者使用過程中不會出現「醫護人員建議使用三個月即可」的警示行為。也就是說所謂「經過衛生局合格」的意思,僅僅只是「同意廠商可在這個濃度之下,酌量使用這個成分」。在邏輯上「長期使用不會產生不良的後果」。但實務上長久使用防曬品應該沒問題,但長久使用沉澱硫磺溶液,還是會有過度乾燥與燒傷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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