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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促施壓員工 不還錢就炒人
2009年03月18日蘋果日報
別無他法
AIG發放1億6500萬美元巨額紅利給400名金融產品部門員工,引發眾怒。不過相關專家一致認為,這筆紅利是依照合約發放,要這些員工還錢,在法律上幾乎無計可施,只能透過輿論壓力,或祭出威脅手段,向員工言明若不還錢,飯碗可能不保。
依約發放法律難管
天普大學商學院會計學教授波森(Steven Balsam)表示,AIG除了依約發放紅利之外,別無選擇。除非政府律師找到法律上的理由,讓AIG與員工簽訂的合約無效,或AIG主動聲請破產,才可能規避發放紅利的義務。
奧巴馬高階顧問艾索洛(David Axelrod)也說,目前只有藉輿論向AIG員工施壓一途。德州衛斯理大學法律系教授史耐德(Frank Snyder)表示,AIG的非公股股東可以試圖控告董事會未善盡謹慎維護組織權益的責任,但「相信AIG就像大多數企業一樣,都訂有不能控告董事會未善盡謹慎責任的條款。」
在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教授商業倫理的唐納森(Thomas Donaldson)指出,「最好的辦法就是告訴他們:『以後還想要有工作的話,僱用條件就是退還紅利。』」
◎編譯李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