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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珮君、蘇聖怡、黃敬平╱台北報導】立法院十九日開議,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昨表示,行政院將推出六十五項優先法案送立院審議,其中,最重要的是《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列公務員不明財產來源說明義務罪。法務部次長黃世銘表示,公務員如對不明財產來源隱匿、不實,可處三年以下徒刑;但此次修法「不溯及既往」,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涉及貪污罪,未來扁如不說明,仍無法處罰。
藍委反對不溯及既往
對此,國民黨立委洪秀柱昨質疑,如要修法就應溯及既往,尤其陳水扁發生天大的貪污醜聞,若不溯及既往,對扁而言將會是一大喜訊。民進黨團幹事長賴清德則強調,新會期一定要通過陽光法案,對於財產來源不明罪,朝野應盡速展開協商。
黃世銘說,香港、新加坡對公務員不明財產,採直接認定為貪污所得,處五到七年,但政院認為,公務員應廉潔自持,如直接認定貪污,「對公務員不好聽」,所以規定「有說明義務」,而非直接認定貪污。他坦承,此規定有流弊,但如檢察官有證據認定是貪污所得,就可直接以貪污罪起訴。
政院推優先法案重點
◎廉能政府:《貪污治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財產來源不明相關規定;《洗錢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資助恐怖行動罪。
◎提升國家競爭力:《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修正草案,簡化重大公共建設審查流程;《桃園國際機場特別條例》草案;《證交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調降證交稅。
◎照顧社會弱勢:《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育嬰留職停薪。
◎環境永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草案;《國土計劃法》、《海岸法》、《國土復育條例》三草案。
◎振興文教、科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草案。
◎保障人權:《人口販運防制法》草案。
資料來源: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