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開發爭議 高等行政法院開庭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27日電)台東縣政府被控違法通過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環境影響評估,高雄高等行政法院今天上午首度開庭,辯控雙方律師針對環評委員成員合法性展開攻防,全案將於5月1日再度開庭。
法官李協明上午在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3法庭開程序準備庭,台東大學生命科學研究所教授劉炯錫等8名原告未到,委由律師詹順貴出庭;被告台東縣政府則指派負責環評業務的縣府環保局水質保護科長林聖雄、城鄉發展處城鄉管理科長胡宗仁偕同律師李逸文出庭。
詹順貴指出,縣府第5次環評委員會成員除官派委員外,其餘外聘委員清一色皆為環境工程相關背景學者,違反環評法施行細則規定委員應有經濟、社會、人文、地理、生態、工程等專業領域學者專家,也違反台東縣環評委員遴選要點第三條,環評專家學者委員之專長,應含自然、生活、社會環境領域,並力求各領域委員之人數均衡。
李逸文則否認縣府遴選環評委員成員有違法及為開發案環評護航之說。他強調,縣府遴選環評委員,進行資格審核都依環保署規定公告遴選及縣府環評相關規定,且經環保署認可並無違法之處。
李逸文並反控劉炯錫等8名原告都非美麗灣渡假村當地人,既非權利損害人,頂多是權利關係人,並不適合提起行政訴訟,況且他們今天開庭也未到,他們提告的資格正當性,令人質疑。
另外,林聖雄接受媒體訪問時說,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雖已通過環評,但迄今現場仍處停工狀態,業者將依相關規定進行開工說明會等程序,縣府也會依法准予開工,不會受這起訴訟影響;但若這起行政訴訟推翻環評結果,則另當別論。
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爭議不斷,台東縣府去年6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遭環保團體提起環評無效訴願,經環保署駁回,訴願人又再提起行政訴訟。9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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