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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師罰生做「拱橋」被投訴
2009年03月19日蘋果日報
【郭睿誠╱台中報導】又傳老師不當體罰學生。台中縣太平國中一名女老師日前在下課時間罰一名男學生當眾做「拱橋」,其他同學拍下照片向《蘋果》投訴。該名老師表示,被罰學生作業沒寫、打掃時又嬉鬧,不得已才懲罰;校方強調會檢討改進。
沒寫作業偷懶嬉鬧
太平國中一名學生指出,上周五(十三日)下午第七節下課時,許多同學都在打掃,但一年級導師洪庭筠卻把一名學生叫住,除出言訓斥,還罰學生做拱橋,其他學生看不下去,拍照投訴。洪庭筠受訪時強調,受罰學生因許多作業沒做,她多次利用下課時間要求他補寫;當天打掃時間多數同學在整理環境,這名學生又嬉鬧、奔跑,才處罰該生,「事後已打電話給家長說明狀況。」校長林伯儀說:「洪老師任教認真,他人不見得了解當事人受罰的來龍去脈,但體罰終究是不對的行為,會檢討改進。」
台中縣教育處副處長鍾延鑫表示,教育部三令五申不得體罰,將派督學了解。人本基金會主任張碧華建議,老師應了解學生不寫作業的原因,是能力跟不上或家庭有狀況,「在公開場合體罰,對學生身體及心靈都有傷害,也會增加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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