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姵雯╱台北報導】《蘋果》接獲民眾爆料指出,馬英九總統日前多次使用台北市議會附設游泳池晨泳,但據議會內部規定,僅議員(顧問)、職工(含退休人員)及其配偶、直系親屬,及議員助理、採訪記者、市府一級單位首長和市府聯絡員,可使用該泳池,因馬總統不符上述身分,爆料者質疑他特權使用泳池。
每周至少游三天
對此,總統府發言人王郁琦說,馬總統是根據市議會規定,以卸任市長身分依法申請,經議會同意發證使用游泳池。
根據「台北市議會康樂場地使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泳池開放對象為市議會議員(顧問)、職工(含退休人員)及其配偶、直系親屬等人。市議會人事室說,所謂市議會顧問指的是卸任市議員等,「卸任市長並不在範圍內。」
一名不願具名的市議會助理也批:「市議會給馬英九大開方便之門!」雖然同一辦法第八條規定,貴賓臨時使用游泳池,可由公關室接待人員持貴賓游泳證陪同進入。但依王郁琦的說法,馬總統顯然不是以貴賓身分使用泳池。
有助理描述,馬總統到議會游泳時,未特別管制,只有兩輛車隨行,「連在樓上辦公的人都不知道他來了。」總統每周至少三天在議會泳池游泳,上周還有議會的人看到他。但總統前幾天游泳,眼睛碰到蛙鏡的防霧劑而眼紅,可能好幾天都不方便前往晨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