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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每天換項鍊 女赫見失物
認出母親首飾 偷偷報警捉賊
2008年12月25日蘋果日報
【吳傑沐╱苗栗報導】慣竊謝順忠日前從租屋處頂樓攀爬到隔壁棟,潛入鄰宅偷竊一些首飾,卻將贓物當禮物送給妻子。未料其妻愛現,每天都佩戴不同的贓物上班,恰巧失主的女兒與她同廠房工作,眼尖認出偷偷報警。警方昨天上午持搜索票前往謝男租屋處搜索,找到贓物,將謝男夫妻依竊盜、使用贓物罪嫌移送法辦。
攀牆潛屋偷化妝箱
警方調查,家住三灣鄉的嫌犯謝順忠(四十歲)有多項竊盜前科,三個月前與妻劉潔馨(三十六歲)搬到頭份市租屋居住。謝男經觀察鄰居作息後,上個月底趁隔壁李姓婦人外出時,從四樓頂攀爬過矮牆,破壞頂樓喇叭鎖潛入屋內,竊取李婦一只化妝箱,裡頭裝有一支舊手機、各式玉珮、玉環及瑪瑙、水晶、紅玉髓等項鍊,謝男隨後將得手的首飾都送給妻子。
謝妻自此每天佩掛不同項鍊、手環去上班,正巧李婦的女兒也在同一工廠工作,見謝妻佩戴的首飾很眼熟,好奇詢問來源,謝妻還辯稱是她姊姊在夜市買來送給她的。
前天,由於李婦的手機壞了,想找舊手機暫時替用,才發現化妝箱被偷,女兒得知謝妻就住在隔壁,認為謝姓夫妻涉嫌重大,因此報警逮人。
李婦失竊的化妝箱裡有不少項鍊首飾,被謝順忠偷走交給妻子佩戴。吳傑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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