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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監護權裁定 王靜瑩 陳威陶 瓜分小蝦米
2009年01月22日蘋果日報
「讓孩子跑來跑去,對他並不好。」
王靜瑩與老公南港輪胎監察人陳威陶鬧離婚,她為了3歲獨子小蝦米的監護權,到法院打臨時監護權假處分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昨裁定,在雙方離婚判決確定之前,小蝦米將由王靜瑩、陳威陶各輪流照顧1周。昨陳威陶表示:「孩子要同時擁有父母的愛,還是歡迎她回家。」王靜瑩昨透過律師表示:「現在終於可以把小蝦米接回家住了。」
據了解,台北地院昨天的裁定理由共有6大點,主要是從王、陳兩人與小蝦米間的親子關係、經濟狀況、家庭環境等三方面著手,法官經過調查後認定,陳威陶與小蝦米間互動良好,且陳威陶的經濟狀況、家庭環境也不錯,法官認為小蝦米與父母間關係良好,因此裁定在離婚判決確定之前,2人輪流監護小蝦米。
去年9月底,王靜瑩以演出《光陰的故事》、要找清靜處背劇本為由搬離住家,11月初,王靜瑩回家把兒子小蝦米帶走。
接著王靜瑩便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向法院訴請離婚,同時提出監護權假處分,希望在離婚官司結束前,小蝦米能先跟她住。
對此,陳威陶昨表示:「既然法院已判決,我希望她為孩子著想,讓小孩同時能擁有父愛與母愛、享受天倫之樂,我還是歡迎她回家,否則讓孩子跑來跑去,對小孩並不好。」
依法院規定,若協商不成,即由雙方輪流各照顧孩子1星期,只是2人目前近乎水火不容的互動關係,如何避免小孩「交接」時的尷尬?陳威陶說尊重王靜瑩:「將來要我送小孩過去還是她要來接,看她方便。」
報導:法庭中心、李志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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