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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護身障者 中市交通接送
2009年03月18日蘋果日報
【鄭敏玲╱台中報導】台中市社會處即日起,針對「長期照顧十年計劃」的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及五十歲以上身心障礙重度失能者,提供交通接送服務,另補助身障者購買或租借輪椅等輔具,台中市脊髓損傷者協會理事長郭炳志說:「很多弱勢身障者連輪椅都買不起,有了補助,幫助很大!」
社會處長張國輝昨說,符合條件者可向台中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交通接送服務,經評估符合重度失能者,可直接訂車,一通電話車子就到;每月補助搭乘八趟、每趟上限一百九十元,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百分之十,一般收入戶自付百分之四十,希望減輕家屬照顧負擔。
協助改善居家設施
社會處也提供購買或租借輔具補助,並可協助進行居家無障礙設施改善。張國輝表示,補助額度為十年內上限十萬元,特殊情況可專案增加,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自付百分之十。
市府已編印一本《福利資源手冊》,詳列政府單位針對各類弱勢族群提供的補助與服務,需要者可向市府或區公所等單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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