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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撤銷羅父關係 再認血緣
2009年03月24日蘋果日報
司法程序
羅文源三姊弟打官司想認祖歸宗,律師廖芳萱指出,程序上三姊弟應先撤銷與法律上父親羅姓男子的親子關係,再確認與王永慶的親子關係,但羅男已過世,若王文洋等人願與三姊弟驗DNA,結果證明他們確為王永慶子女,則三姊弟爭取遺產有望。但法律無法強制王家子女驗DNA,因此王家子女的態度將是關鍵。
王家人態度成關鍵
律師賴芳玉說,一般非婚生子女請求生父認領,應先打官司撤銷與法律上父親的關係,再請求確認與親生父親的血緣關係,因羅男過世,因此三姊弟要找羅男的兄弟姊妹或其他子女驗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證明三姊弟與他無血緣關係,才能再另提訟確認與王永慶的親子關係,且須證明王永慶對三姊弟有扶養事實。
若找不到羅姓男子的親人驗DNA,廖芳萱建議,三姊弟可先證明他們與王永慶有血緣關係,進而推論與羅男無血緣關係,前提是王家子女願供檢體,「若能證明三姊弟是王永慶子女,有扶養事實,法官可能直接判決認領關係成立,三姊弟可順理成章取得繼承權。」
記者丁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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