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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市一名十一歲男童,因父親失業,家貧如洗,前天因肚子餓到便利商店偷飯糰被發現,店長因同情男童家境貧困,不予追究,但竊盜是公訴罪,警方昨主動調查。嘉義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林坤志表示,兒童觸法在法院立場是幫助和保護兒童,若罪責輕微,將不付審理,若家庭功能不好,還會轉介兒福單位輔導。
母親好友跪求
嘉義市一名學童因父親失業家境貧困,他在餓肚子時就到超商拿約二十餘元的御飯糰吃,被店長陳廣嘉發現,陳店長知道男童家貧不但不追究,還協助陳家向市府單位求助。市議員王美惠昨到陳家慰問,男童母親好友何淳安向議員陳情跪哭表示,男童母親五年前病逝前託孤,她現在沒好好顧小孩,只盼別讓小孩留下污點紀錄。
嘉義市警局後湖派出所所長殷嘉宏也到陳家了解,他告誡陳小弟不可再偷竊,有事可以到派出所找他。
王美惠批評,政府救貧專案,錢亂花,像這名貧困男童的家,才真的需要幫忙,卻得不到幫助。男童父親昨再三感謝地方各界關懷,但他表示,希望能找到一份穩定工作,給小孩三餐溫飽。
地院新聞發言人林坤志說,若警方有移送,會先派調查官調查,一旦發現家庭功能不好,也會轉介兒福單位輔導,且事件對兒童將來不會有任何紀錄。律師陳柏達表示,男童若被移送他將義務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