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口罵鄰琴音吵 不起訴
男告女恐嚇 檢:未生恐懼 不成罪
2008年12月06日蘋果日報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雄市婦人張台花不滿樓下住戶魯淑貴父女琴聲擾鄰,竟用拖行家具、木屐跺地等方式自製噪音反擊,雙方多次口角,魯男錄下張女罵他「不要臉」、「操你媽B」等話,控告恐嚇、公然侮辱,但檢方認為魯男對張女惡言毫不畏懼,且多是他出言挑釁在先,昨將張女處分不起訴。
各說各話
魯淑貴昨天獲悉結果,一臉不可置信說:「這真的太誇張了,這樣罵人、恐嚇人都可以沒事嗎?」張女則說:「檢察官有正義!」她不否認製造噪音反制,但強調只是被侵害後採取的反擊。
魯淑貴表示,今年一月他與妻子跟念小五的女兒搬回老家照顧父親,為了讓女兒練琴不吵到人,裝潢時花了三十萬加裝隔音琴室,搬進來第一天彈沒多久,樓上就抗議說吵得睡不著,還報警處理。他說,女兒彈琴上午不早於十點,晚上不晚於九點,「我道歉還問她何時不是睡覺時間,結果她說二十四小時都是她睡覺時間!」、「他們家也有鋼琴,為什麼只准你家彈不准我家彈?」
木屐跺地反擊
魯淑貴提告指出,張女因報警後未獲滿意處理,從一月起長達半年時間,在家中與丈夫用鐵器敲擊地板、拖行家具、木屐跺地等方式製造噪音反擊,第一次他與警員上樓了解時,張女揚言:「我什麼都做得出來,我要讓你上班上不成,讓你住不下去,讓你女兒鋼琴彈不成。」後來更多次辱罵、恐嚇他,包括操你媽B等髒話。
張女辯稱,她不記得有說過恐嚇的話,至於罵對方下三濫,是因為當天清晨魯淑貴在家中用擴音器對著社區中庭廣播指遭她恐嚇,她才打電話給警察。
受刺激才開罵
檢方偵查認定,魯男錄音內容可證實張確實有說「要讓你住不下去」等話,但當時魯聽到之後並無絲毫畏懼,還繼續與她爭執,不構成恐嚇罪;此外,被告辱罵魯「下三濫」、「操你媽B」等語,多是因為遭到魯某出言刺激,亦無侮辱犯意,因此都不起訴。
張台花(左圖,資料照片)覺得樓下琴音穿牆而出,否認恐嚇;魯淑貴(右圖)認為琴室已隔音,對挨罵提告敗訴不服。王吟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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