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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名牌鞋 穿一次就壞
2008年12月03日蘋果日報
【陳力維╱台北報導】黃小姐新買的NIKE(耐吉)球鞋,第一次穿去跑步,鞋跟竟脫膠裂開,經銷商卻指過季商品「只能拿來走路不能運動」,她質疑不合理。經《蘋果》介入,台灣NIKE必爾斯藍基公司行銷部坦承疏失,願讓消費者退費。律師指出,消費者買到瑕疵商品,有權要求解約退款。
台北黃小姐抱怨,8月中她在星智運動用品台北天母店購買一雙NIKE過季運動鞋,隔幾天開心穿新鞋到健身房跑步運動,沒想到右腳鞋底當場裂開。她向天母店反映,卻被告知過季品只能「拿來走路不能運動」,願換貨不能退費。她認為業者的做法與說法都不合理。
黃小姐事後再致電天母店,記者旁聽,黃小姐詢問:「你(店員)上次說(過季商品)只能用來走路,不能拿來運動?」店員回答:「對。」
針對店員的說法,消基會董事李鳳翱律師說,「哪有這回事,太離譜了。」他說,這雙鞋顯然是缺乏通常效用的瑕疵品,消費者可合理要求解約退款,若業者堅持只能換貨,絕對不恰當。
廠商坦承瑕疵
對此,台灣NIKE必爾斯藍基行銷部公關陳威穎表示,星智是NIKE經銷商,此事由他們統一發言,經向星智查詢,雖然尚未確認店員說法,但「鞋只能拿來走路不能運動這句話,確實有瑕疵,」向黃小姐致歉。
公關陳威穎強調,過季商品久放後,確實有易脫膠潛在風險,原則上對瑕疵商品,都是教育經銷商讓消費者換貨,但不會拒絕退費,黃小姐退費案件他們會處理,往後也會加強教育經銷商員工。
案號:C0811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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