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社會投訴與服務 》全新名牌鞋 穿一次就壞
社會總覽

點閱()

留言()

剪貼()

轉寄()

列印

新聞快訊

圖片: 1 / ?


【陳力維╱台北報導】黃小姐新買的NIKE(耐吉)球鞋,第一次穿去跑步,鞋跟竟脫膠裂開,經銷商卻指過季商品「只能拿來走路不能運動」,她質疑不合理。經《蘋果》介入,台灣NIKE必爾斯藍基公司行銷部坦承疏失,願讓消費者退費。律師指出,消費者買到瑕疵商品,有權要求解約退款。
台北黃小姐抱怨,8月中她在星智運動用品台北天母店購買一雙NIKE過季運動鞋,隔幾天開心穿新鞋到健身房跑步運動,沒想到右腳鞋底當場裂開。她向天母店反映,卻被告知過季品只能「拿來走路不能運動」,願換貨不能退費。她認為業者的做法與說法都不合理。
黃小姐事後再致電天母店,記者旁聽,黃小姐詢問:「你(店員)上次說(過季商品)只能用來走路,不能拿來運動?」店員回答:「對。」
針對店員的說法,消基會董事李鳳翱律師說,「哪有這回事,太離譜了。」他說,這雙鞋顯然是缺乏通常效用的瑕疵品,消費者可合理要求解約退款,若業者堅持只能換貨,絕對不恰當。

廠商坦承瑕疵
對此,台灣NIKE必爾斯藍基行銷部公關陳威穎表示,星智是NIKE經銷商,此事由他們統一發言,經向星智查詢,雖然尚未確認店員說法,但「鞋只能拿來走路不能運動這句話,確實有瑕疵,」向黃小姐致歉。
公關陳威穎強調,過季商品久放後,確實有易脫膠潛在風險,原則上對瑕疵商品,都是教育經銷商讓消費者換貨,但不會拒絕退費,黃小姐退費案件他們會處理,往後也會加強教育經銷商員工。


案號:C08111205

.
馬上登入使用
留言
暱稱
主題
內容
驗證碼
請輸入左方驗證碼
輸入留言後,我們會公開您的IP位址前三組數字,請謹慎發言!
輸入字詞:
選擇語言:
生活情報
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昨被台北地院依圖利、洩密、偽造文書、隱匿公文四罪,重判十年徒刑,你認為?
1. 「罪不至此」,支持他上訴討公道
2. 葉只是「代罪羔羊」,大咖要快辦
3. 調查居局長知法犯法,這樣「還算太輕」
4. 誰叫你一開始出庭就扯謊「不值得同情」
5. 其他意見
←上一題 十一年前冷血殺害情敵,還以王水毀屍的洪曉慧,昨假釋出獄並表示:「謝謝給我自新機會。」你願意給她機會嗎? ...
更多
壹蘋果網絡(台灣) 壹蘋果網絡(香港) 台灣壹週刊 刊登廣告 網站導覽 聯絡我們
@2008 Next Media Interactive Limited.All rights reserved.
英屬維京群島商壹傳媒互動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不得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