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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志明╱台北報導】有張娃娃臉的男子李文煌,今年九月間在台北縣三重市假借租屋意圖行搶,見到女房東頗具姿色,竟趁看屋機會,將對方捆綁後持刀劫財,還脫掉女房東內褲意圖劫色,因女房東哀求:「我給你十萬元,不要傷害我!」並拿出提款卡才逃過一劫,板橋地檢署昨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起訴李男。
行徑惡劣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最近「租屋強暴」的案例有增多的趨勢,被害者不僅只有女房東,女房客甚至是女仲介員,有時都是被性侵害的對象。
帶刀繩約看套房
姚淑文說,為了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婦女不論出租或承租房屋,最好有人陪同前往;進入房間前,見到左鄰右舍最好打聲招呼;進入後,切記一定要將大門保持開啟狀態,一旦有任何異狀,才能快速逃離。
檢警調查,在押的李文煌(三十六歲),因經商失敗、又與妻子離異,經常流連網咖,常身無分文。今年九月五日他打電話給女房東,表示有意承租台北縣三重市正義北路的出租套房,但因女房東帶了女兒同行,故未下手。二天後,李男又打電話給女房東表示要帶妻子一同前往看房子,只要合意即可簽約,女房東看他有張娃娃臉不疑有他,帶著租賃契約單獨赴約。
九月八日上午,女房東獨自赴約,李男則預先準備童軍繩、水果刀,兩人進房後,女房東一邊介紹屋內情況,還一邊問「怎麼沒有見到你太太?」李男謊稱妻子在路上,還說妻子一定會滿意,可以先簽契約。
辯稱僅強盜財物
就在女房東拿出契約填寫時,李男悄悄將大門關上反鎖,然後將女房東推倒在床,並用童軍繩反綁她的雙手,再拿出水果刀喝令她交出身上現金三千元。李見女房東頗具姿色,竟動手伸進裙內拉出她的內褲,意圖性侵,因女房東表示願交出提款卡,給李更多錢,李於是前往盜領三萬元,女房東才能脫逃。但李落網後僅坦承強盜財物,否認動手脫下女房東內褲,但檢方認為女房東無須編造這些有損她名節的故事,故不予採信。
女房東遭性侵未遂示意圖
李文煌先反綁女房東的雙手,再強脫她的內褲意圖性侵,但因女房東說可以給他更多錢,才逃過一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