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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導】高等法院昨凌晨撤銷台北地院無保放扁的裁定中,多次批判審判長周占春先前的裁定「有違經驗法則、理由牽強、有違司法正義實現」,並在裁定中明示今天下午2時將審理押扁案的審判長蔡守訓,「沒有不羈押的理由,原審法院應本於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適裁處。」也就是應押扁的意思。
弊案追擊
高院昨把5大箱扁案卷證運抵北院,並把裁定書送到寶徠花園給扁,蔡守訓則未對裁定表示意見,不過他中午和陪席法官吳定亞身穿休閒服現身法院時,蔡因身材高大被眼尖的電子媒體發現追著採訪,吳定亞則閃躲鏡頭快步溜走。兩人到辦公室與受命女法官徐千惠討論1小時案情後,各自帶部分扁家4大案卷證和高院裁定書回家,猛K卷證為今押扁庭做準備。
扁可能逃亡滅證
周占春等3名法官的原裁定認為,「扁隨時有隨扈在旁,沒機會逃亡」,但高院昨裁定駁斥,指北院的依據是和扁行程無關的「玉山警衛組勤務編組表」,實際上國安局提出的「工作日報表、警衛路線表」中根本沒有扁兩度到特偵組應訊、以及去見黃姓少年、到苗栗日慧法師法會的行程。
針對周占春認為扁沒有用自己名義開戶洗錢,高院則痛批:「洗錢就是為掩飾或隱匿自己犯罪所得,故多以他人名字設立人頭帳戶。」而扁家還有5.7億元未查扣,扁靠這些錢就能過著優渥生活,跟可能的牢獄之苦相比,扁有逃亡動機,事實上,國外也有很多貪腐卸任元首逃亡的例子,因此認為扁沒逃亡之虞的原裁定理由太牽強。
至於特偵組抗告指扁與其他被告、證人串供或串證,高院則認為這些都發生在偵查中,檢方無法舉證扁在被起訴後到底跟誰勾串。
最後高院認為,扁任國家元首牽涉多起弊案,貪污高達10多億元,還與家人及親友洗錢到海外各國,對國家社會影響很大,並損及國家形象,因此認為扁有逃亡、滅證之虞,「沒有不羈押的理由」,北院卻只對扁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還加註「遵期到庭,不得騷擾證人」等任何被告都該遵守的回籠條款,根本不能取代羈押的必要性,故撤銷北院的放扁裁定,由蔡守訓合議庭今天重裁。
扁幕僚:不樂觀
對此,扁幕僚與4名律師昨一整天在扁辦會商,討論庭上攻防,雖然扁未與會,但律師與幕僚都有透過電話向扁報告並交換意見。扁幕僚說情勢相當嚴峻,「讓人很難樂觀。」總統府前秘書長陳師孟則說,陳水扁「即使道德上有問題也是小事,台灣的前途不能因為這小事就把台灣的民主葬送在國民黨的希望上,而把票投給國民黨。」
國民黨立委邱毅昨晚則在TVBS《2100全民開講》質疑扁透過慶富造船總裁陳慶男偷渡。邱毅質問:「你(扁)有沒有在高雄安排桶仔(台語,膠筏)出國?你認識不認識慶富的陳慶男?」邱毅還說,情治單位掌握情資,扁想把陳致中送出去,因為海外的錢都是陳致中在處理。對此,扁過去多次表示,他愛台灣,不會逃亡。
釋扁抗告 高院裁定痛批北院
註:高院認為案件起訴後被告該不該押,應由承審法院決定,因此高院不應自為裁定
資料來源:高院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