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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夙眉、郭睿誠╱台中報導】台中縣驚傳一名十六歲少女邀國一少年、小六男童到家中看A片,接著再替對方手淫,並以「女上男下」體位性侵,還要脅兩人:「說出去,給你好看!」此案經教育處及警方訪查單親家庭而爆發,但少女堅稱是遭兩人強暴,警方將在近日內傳訊她到案,釐清案情。
離譜行為
中縣教育處和警方調查,涉案少女今年國中畢業後未再升學,受害少年及男童則與少女就讀同所國小、且同為單親家庭,加上住的地方距離不遠,三人放假時經常混在一塊。
事後反稱遭對方強暴
暑假期間,少女趁家人不在家時,分別邀約少年及男童到她家,先是一起看A片,接著少女替對方手淫至有了生理反應後,再以「女上男下」的體位性侵。
少年及男童本來不敢聲張,但最近教育處和警方針對校園內的單親家庭學生查訪時,意外發現此事,還查出小六男童曾遭少女打耳光訓誡,男童並表示:「她摸我的『小鳥』(指性器官),威脅我不能說出去,我不敢拒絕,也害怕被打,不敢告訴家人和老師。」國一少年也說:「我不敢得罪她。」
教育局另從少女友人口中得知其說法,少女堅稱遭兩人強暴;教育處處長王銘煜則表示,此案已由警方偵辦,以釐清案情,該處也派員加強對少年及男童的心理輔導。
行為恐是成長中所學
精神科醫師王志中指出,少女透過性、操控比她年輕的少年及男童,可能來自她成長過程所見所聞,且內化為生活一部份,建議透過輔導找出少女優點,取代當「大姊頭」的成就感。
律師黃雅琴指出,一般人對性侵害案件總是存著「男侵犯女」的刻板印象,不過社會風氣開放,女性侵男也有所聞。建議家長灌輸男孩別讓人隨意碰觸身體,若不幸被性侵,要勇敢說出來,至於對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者,觸犯《刑法》妨害性自主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十八歲以下觸犯該罪,依法能減輕或免除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