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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光╱南投報導】埔里警分局警備隊四名警員,前晚越區到草屯鎮捉毒品通緝犯,沒想到警員在逮捕嫌犯的過程中,竟卡在車門被拖行,警槍掉落在車內,通緝犯逃離,八小時後才尋回槍彈。
帶隊的警備隊隊長郭汶川說,當時他們前往通緝犯黃進鎰(四十三歲,毒品、槍砲、妨害自由通緝中)在草屯雙冬的住處埋伏,前晚八時,黃嫌從屋外步行走入地下室停車場,發現警方埋伏後,黃嫌立刻跑進偷來的白色轎車,郭汶川站在黃嫌駕駛座旁,警員謝琪儒站在乘客座旁,另二名同事站在後車門二側。
槍彈原封不動送還
謝琪儒表示,黃嫌已發動車子且堅不下車,他拔槍大喊「不要動,下車!」嫌犯竟倒車衝撞;他拉開車門,右手持槍伸入車內指住黃嫌,因手被車門夾住,人被拖行十多公尺,一不小心,手槍就被車門桿碰撞掉在車內。
因情況危急,現場地下室停車場高度僅二公尺,警員才朝輪胎開了二槍,因擔心流彈傷到自己人,便沒繼續開槍,讓黃嫌逃離。
黃嫌逃離後,昨清晨四時,黃嫌透過一名住在國姓鄉的友人,將槍枝和子彈原封不動的交還給謝琪儒。
埔里警分局長林漢堂說,警員在執勤上可能有瑕疵,不過掉槍是因執行公務而無法避免,所幸沒有發生同事受傷,否則會有更多遺憾,沒有考慮懲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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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謝琪儒模擬當時逮捕通緝犯掉槍的過程。蔡惠光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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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琪儒丟失的手槍,8小時後尋回。蔡惠光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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