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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虐型強暴犯 真「要命」
2008年12月26日蘋果日報
醫師分析
變態男性侵女子時,揮拳痛毆被害人,性侵時還持敲破的酒瓶,劃傷被害人的臉、胸和手臂,並朝自己身上猛刺,北市中心診所身心科醫師李光輝分析,此類屬「性虐待型」強暴犯,嫌犯的攻擊行為通常伴隨奇怪的性動作,藉由傷害配合性愛過程,從中得到心理滿足。
應盡快繩之以法
李光輝說,此類強暴犯除了虐人,也有渴望被虐的傾向,所以嫌犯在性侵過程中,不但持酒瓶劃傷對方,還在高潮時自刺腹部;此外,嫌犯的攻擊行為通常有預謀,會準備武器控制或攻擊被害人。
新店耕莘醫院心理衛生中心主任楊聰財說,嫌犯幼年時曾遭凌虐或性虐,一旦成年便把自身經歷發洩在別人身上,通常再犯可能性高,暴力程度令人擔憂,嚴重會致人於死,警方應盡快將歹徒繩之以法。
◎記者徐筱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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