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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區支架傷人 榮總「不聞不問」
2008年12月26日蘋果日報
【蕭松齡╱高雄報導】陳先生大罵高雄榮總醫院沒誠意。11月中他在院區內,被一支損壞的標示架刮傷小腿,縫了8針,院方先是不聞不問,最後才由社工打一通電話說明。對此,高雄榮總主秘薛文通說,會派員帶禮盒向陳先生致意,也會負責後續醫療。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柯淵波說,院方管理不當,造成民眾受傷,民眾可要求損害賠償。
律師:民眾可求償
陳先生說,11月16日他因妹妹在高雄榮總住院,所以前往看護,在院區散步透氣時,卻被一支斷裂的告示牌支架刮傷左小腿,立即到急診室掛急診,縫了8針,醫藥費800元。當天下午即反映,但院方卻連一通問候的電話都沒有。過了半個月,12月2日向榮總院長信箱投訴,才有一名社工聯絡,「我又不是要求償,但院方不聞不問的心態令人無法苟同。」
對此,高雄榮總社工室及院長室一度不願表示任何意見,只由社工室表示,「已和當事人說明清楚。」經記者聯絡榮總上級機關行政院退輔會,高雄榮總主任秘書薛文通才出面說明,會派員向陳先生致意,醫藥費也會給予酌減,歡迎陳先生回醫院做後續治療。
鼎禾律師聯合事務所律師柯淵波表示,高雄榮總醫院對院內設施管理不當,造成民眾受傷,已構成《民法》的侵權行為,受損害的民眾是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案號:C0812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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