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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力維╱宜蘭報導】宜蘭縣立東光國中至今仍有髮禁,不僅對違禁學生處兩小過懲戒,師長甚至警告學生若不遵守校方髮禁,不准參加畢業旅行。經《蘋果》介入,宜蘭縣政府教育處糾正校方做法,東光國中也已取消對學生的相關處分。
「用這種理由把我兒子記過,太不合理了。」江太太表示,她兒子就讀東光國中三年級,有燙鬈髮,11月中她突然接獲校方寄發的獎懲通知單,指他兒子服儀經常不符規定及態度不佳等,處兩小過懲戒;兒子還說,有師長警告他,若不把頭髮洗直,就要禁止他參加畢業旅行。
兩小過已取消
江太太的弟弟也打電話向東光國中詢問詳情。學務主任稱是江姓同學「不剪指甲,又穿比腳踝低的短襪,校方才記過處分。」但對髮禁及禁止參加畢業旅行部分則不清楚。對此,東光國中校長黃炎輝說,是該校訓育組長對江姓同學說,不遵守髮禁就禁止他參加畢業旅行,「這部分不妥當,不過不會真的這麼做啦!」他還強調,校方須對違規學生記過,因此不會取消江太太兒子兩小過處分。
宜蘭縣教育處學管科長林郁欣指出,髮禁早已解除,校方雖對服裝儀容可有自主規範,但記過處分「確實不宜」,將糾正校方,若有學校也以髮禁為由懲處學生,家長及學生可向學管科申訴:(03)925-1000轉411。事後江太太表示,東光已取消她兒子小過處分,也承諾讓他參加畢業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