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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北27日電)移民移住人權修法聯盟及40多位中國大陸配偶今天上午到台北賓館前抗議,指陸配在台人權、家庭婚姻規定,如同「次等移民」,要求比照外籍配偶人權,修改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

由婦女新知基金會、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及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組成的移盟與40多位陸配,上午在台北賓館前抗議,演出行動劇,批評兩岸政策只顧商人利益,不管陸配人權,要求修改「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升陸配能與外配享有一致的人權。

婦女新知秘書長曾昭媛表示,陸配的人權、家庭婚姻權利都不如外配,在台灣生活如同「次等移民」,台灣仍有9萬8000多名陸配等待定居,但平均要等候10年才能取得身分證,不如外配,只要4年即可歸化,陸配是台灣10多萬家庭重要成員,應保障權利。

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夏曉鵑表示,台灣是重視人權的國家,但陸配卻受歧視,以國際婦女人權公約而言,所有跨國婚姻移民都應視為準公民,受到基本人權保障;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廖元豪表示,兩岸關係條例必須合理修正,讓陸配享有基本人權。

來台5年的陸配鄭小文說,很多陸配經濟拮据,但卻無工作權,若未生子而先生死亡或因家暴而離婚,將遭遣返,未受應有人權的對待;自稱「台灣姑爺」的一名男性陸配則說,他已融入台灣社會,但台灣政府卻未相對給予人權對待。

移盟並演出行動劇,諷刺陸配不如貓熊「團團」、「圓圓」受重視,且有身分證、配額、面談等枷鎖限制,40多位陸配高喊「反歧視,要平等」、「兩岸交流,也要照顧大陸配偶」等口號,並向總統府遞交陳情書,由機要室代表接受。9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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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配偶抗議 要求修法比照外配人權
權利是靠自己爭取的 發表於 2008/12/27 16:41:26  IP:140.137.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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