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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國甫、尹維源、王昭濱╱台北報導】北縣一名國中校警,以送手機、請吃飯為誘餌,騙出校內一名女學生,載至汽車旅館性侵,兩個月來強姦、猥褻六次,少女若有不從,校警便恐嚇:「不聽話,殺了妳家人!」直到聖誕夜少女未返家,其父聯絡學校查問,才得知女兒慘遭蹂躪,警方前晚找到校警,訊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嫌函送。
還恐嚇殺家人
警方調查,今年元旦到北縣某國中任校警的黃姓男子(六十歲),因借教室鑰匙給被害女學生(十三歲)與其認識,九月時還辦手機給對方,做聯絡感情用,上個月黃嫌以請客為由,約出女學生共餐,隨後將她載往板橋市一間汽車旅館性侵得逞。
黃嫌食髓知味後,以相同方式又先後約出女學生五次,載至汽車旅館強姦,遇女學生抗拒便揚言要對其家人不利。
辯事後有給錢
本周三聖誕夜時,黃嫌第六度約出女學生,這次載往桃園縣的汽車旅館欲性侵,但因女學生剛好生理期,黃嫌改以撫摸猥褻留宿整晚,女學生父親因女兒聖誕夜整晚未歸,隔天著急地聯絡學校,卻發現女兒已經在教室裡面上課,經師長查問,女學生才和盤托出遭校警強姦實情。
女學生父親獲悉後憤而報案提告,但黃嫌前晚向警方辯稱有經女方同意,事後也有給錢,還無恥地說:「只有三次啦,我爽就好!關你們什麼事?」校方則指出,將會輔導女學生,並依程序將黃嫌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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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姓校警先送手機給女學生示好,作為彼此聯絡感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