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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老婆非處女 判退聘60萬
2008年12月24日蘋果日報
【郭芷余╱高雄報導】女子羅惠筠前年向開工廠的許明曲夫妻表示,可照顧許妻的母親,又說許是她的真命天子,盼當小老婆,不滿意可退貨。許妻不僅同意,還讓丈夫按禮俗下聘娶妾;但羅女入住一個月後懷孕卻無端離家,許男要求還聘未果提告,高雄地院判羅家須還近六十萬元。
元配稱被該女詐騙
許明曲的元配張秀君(五十歲)昨表示被詐騙,羅女年近四十,「是她說想要自己的小孩,我才同意讓她和先生行房,我自己有兒子幹嘛要她生。」
羅惠筠的弟弟前年向許明曲表示姊姊是處女,可當小老婆,後來羅惠筠也說,不滿意可退貨。但許納羅女為妾行房後,發現她不是處女,也沒照顧岳母。後來羅女懷孕,因胎兒可能罹唐氏症而拿掉,事後卻說是遭許氏夫妻精神虐待流產。法官調查,發現羅舉不出遭虐證據,且證人指羅家當初允諾會還聘金和代墊旅費,判羅家敗訴。羅家昨透過律師表示不願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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