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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中壢市新明國小要求六年級各班,購買校慶時賣不完的紀念服,家長批評不合理。對此,校方表示,11月舉辦60周年校慶時製作了紀念服,因紀念服還未賣完,加上為求畢業典禮著統一服裝,六年級導師才決議要求各班都須購買,若家長不願購買,校方會退費。桃園縣教育局表示,也有接獲家長反映此事,將會進行了解校方有無強迫購買。報導 攝影╱於維奕
家長蕭小姐表示,日前聽小孩說,學校要求六年級各班都要買60周年校慶的紀念服,當做明年畢業時的統一服裝,有班級用班費支付,有的要求每名學生另繳交100元購買。她不滿地說:「明年畢業的是61屆,為何要穿60周年的衣服?」
中壢市家長會長協會執行長張俊銨的小孩也就讀新明國小六年級,他說:「很多家長很不滿。」已有許多家長向他反映不合理,他多次向新明訓育組長反映,卻未接獲校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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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明國小校長張榮源表示,是畢業班導師決議統一購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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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知可退費
12月5日記者與執行長張俊銨前往新明國小,校長張榮源當天在校內,他先是表示,為求畢業時著統一服裝,加上11月才舉辦過60周年校慶,紀念服又有剩,畢業班導師才向校慶籌備會表達購買意願,籌備會並以低於成本的價格100元,賣給學生,「想法很單純」,且未接獲家長反映。六年級學年主任也說,各班購買前都經各班學生會長同意,也有在聯絡簿上註明此事。
但稍後才到校長室的訓育組長卻很肯定地說,有將執行長張俊銨的看法轉達給校長,當場戳破校長的說法。張俊銨也提出質疑,他是小孩班級的學生會長,既沒收到通知,聯絡簿也未註明此事,校方做法真的會讓家長有強迫購買、募款之嫌。8日,新明國小以書面方式通知家長,不買可以退費,並強調無強迫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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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新明國小60周年校慶紀念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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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局進行了解
桃園縣教育局體育保健科長鄭卉玶表示,也有家長到縣長信箱申訴,教育局有規定校方不得藉校慶、運動會要求家長捐款贊助,針對此案,體健科有行文要求校方說明,不過校方回覆並無強迫購買,體健科會再進行了解。家長若遇類似爭議,可向教育局反映,(03)3322101轉教育局。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副理事長林文虎認為,既然要使用班費購買,就要經過家長同意,教師或校方未事先經過家長同意即決定買紀念服,當然會引發爭議,做法應改善。
近來校園爭議事件
˙2008/12:中壢市新明國小六年級各班被要求用班費或每人100元,購買校慶紀念服。
˙2008/12:台南市崇明國中、台南縣文賢國中及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學生請假,要花錢買請假單。
˙2008/10:高縣和春技術學院在校內設置收費網咖,引發學生反彈。
˙2007/11:澎湖海事水產學校、馬公高中須付費購買請假單。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