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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芳男╱宜蘭報導】花蓮一男子以給零用錢為藉口,誘騙在網路認識僅三個月的國二女生出遊,當天就在汽車旅館內性侵女學生,還以手機拍下裸照,事後僅給了個裝著二十張千元玩具鈔的紅包敷衍了事,女學生受騙後性情大變,老師發現異狀報案,警方循線將男子約談到案,並查扣存有女學生裸照的手機,依妨害性自主函送偵辦。
拍少女三張裸照
警方調查,在花蓮市一豬肉攤當助手的未婚林姓男子(三十歲)今年八月間透過交友網站,認識住宜蘭的十四歲國二女生,今年十月十一日林男以給零用錢花用為由藉口,誘騙女生到花蓮玩,女生信以為真當天中午搭火車到花蓮火車站,林男先開車載女生到花蓮市郊遊玩,傍晚時就將車子開進花蓮市郊的汽車旅館,並在旅館性侵女生。
林男性侵得逞後,還拿出手機播放一張不明女子裸照稱:「我女友也都讓我拍照留念,妳也要讓我拍。」隨即逕自拍了女學生三張裸照。
當晚林男載女學生到車站搭車時,拿了裝有二十張千元玩具鈔的紅包給她,還技巧性抽出半張鈔票說:「這給你當零用錢。」女學生直到回家後才知被騙了。
國二女生被騙性侵後,原本開朗活潑的她,變得沈默寡言,老師發現異狀後追問得知後,趕緊報案。警方根據手機號碼將林男約談到案,林男坦承犯行,但辯稱拍女學生裸照,只供個人欣賞,並未散布。
誘姦國二女生示意圖
林男性侵女學生得逞後,還以「我女友都讓我拍照留念,妳也要讓我拍。」隨即逕自用手機拍了女學生三張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