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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維源、洪玲玲、黃子騰╱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國小女教師,涉嫌盜用知名繪圖軟體作家楊比比的圖片與著作做為教學使用,不僅竄改圖片簽名,還放在學校網頁上提供教學影音檔供人下載,被楊比比發現後才陸續撤下,但辯稱未作營利使用。楊比比氣憤地說,對方若不公開道歉不排除提告,網友也聲援:「為人師表竟以身做賊,要怎麼教育學生!」

改簽名 稱擁著作權
著作遭盜用的楊比比出版過20餘本專業多媒體書籍,還在部落格教授繪圖軟體應用,頗受好評。上月中她接到網友反映,她著作的《PhotoImpact 12 楊比比生活影像館》教學內容、圖片,遭永和網溪國小資訊組組長楊珮琦盜用,還放在學校網頁上。
楊比比上網一看大吃一驚,她說,圖片中有張是她住家中庭的畫像,沒想到楊珮琦竟竄改她的簽名,「真的太誇張!」她聯繫對方,楊珮琦才表示因校內教師學習使用,臨時取用未告知,為此致歉。
豈料,事後楊比比又發現,楊珮琦放在網頁上供下載的教學影音檔,全是盜用她部落格與書上的內容,文中還加註擁有著作所有權。楊比比再與對方理論,楊珮琦卻辯稱影音檔是在校內研習會替同事上課時錄製,無關教學評比或績效,亦無營利行為。

籲道歉 否則將提告
楊比比不滿地說:「連我的語助詞她也照念。」若對方不公開在網頁上道歉,不排除提告。楊比比還說,楊珮琦給學生的補充資料中,還要學生尊重網路創作,該校校規第9條更說明尊重智慧財產權,看來格外諷刺。
《蘋果》前天到網溪國小求證,但校方表示楊珮琦已下課,強調校方若有錯,會道歉並改正,楊珮琦方面要她自己決定。
台北教育大學文教法律研究所所長周志宏指出,依《著作權法》第46條規定,教師授課時在合理範圍內可使用他人著作,但楊珮琦行為明顯侵害原作者著作權及著作人格權,最重可處3年以下徒刑,著作權所有人還可請求民事賠償。

楊比比小檔案
本名:楊姁(音同許)
經歷:文化大學政府專案遠距教學中心多媒體課程講師、台灣Corel PhotoImpact首席講師、華歌爾美工設計電腦教育顧問、北市府電腦設計繪圖及多媒體課程講師
著作:《AutoCAD R14 2D & 3D 基本繪圖》、《AutoCAD R14 進階設計》、《PhotoImpact 12 楊比比生活影像館》等
部落格:「楊比比.楊三十七度半」(www.wretch.cc/blog/mscraft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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碼ㄉ
發表於 2008/12/29 19:34:08  IP:219.70.174.***
幹你娘咧 這樣當老師的 當啥小啦
網溪國小的人
發表於 2008/12/29 19:32:14  IP:219.70.174.***
教師盜用著作 還供影音下載
唉 楊老師 我3.4年級也是你教的 你不是跟我說不能侵犯財產權嗎? = = 現在咧?
避重就輕,可恥!
發表於 2008/10/28 12:20:52  IP:211.74.12.***
教師盜用著作 還供影音下載
已經很嚴重還在避重就輕。
通常會盜取別人心血的人,
都是這麼無恥嗎?
尤其學校及其他單位的冷處理
真令人寒心

支持作者楊比比!!

untitled
發表於 2008/09/17 09:55:03  IP:220.133.52.***
教師盜用著作 還供影音下載
苦了那區的小朋友,給這種老師教到實在可憐!!!
為人師表
發表於 2008/09/16 14:36:45  IP:211.22.83.***
教師盜用著作 還供影音下載
老師居然不誠實,要怎麼期待她教出誠實的學生呢?就不就和總統把錢匯到海外還應ㄠ要做外交!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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