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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 同居10年男友 不分攤修屋費
2008年12月26日爽報
可立丙 發表於2008/07/23 06:04 PM
來源: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8072307549
1
我跟男友同居10年,房貸都是我在繳,平日男友只分攤水電費。
2
雖是我的房子,但他也住了10年,難道都不用付同居費嗎?
3
最近房子出問題,光裝修就花30萬,但男友覺得房子不是他的,不願分攤裝修費。
繪圖/BOB
★專家告訴你★兩性作家陶禮君★
錢,一直是兩性關係裡很微妙的關鍵。從妳的信看來,都算是些小錢,但所對應出來的都是生活的支出,換言之,與其說生活費是同居兩人愛情的試金石,不如說它體現了同居男女雙方金錢觀的差異。
妳說的沒錯,這種事沒有標準答案。若有一方願意全部埋單,那就皆大歡喜沒有問題。如果不是,那麼在同居生活中,可協調出兩人同意的數字,各自將該提撥的金額存入聯名帳戶,共同支付生活開銷,一起分攤帳單。如果他還不滿或抱怨這種方式,那麼,那就應該認真考慮他是否真的適合妳。妳把他當家人,他把妳當房東,這種感覺很不好,同時這也是一種警訊,千萬不要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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